報假警、惡意擾警128起!甘肅警方提醒請有效報警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每日甘肅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21-1-11
新甘肅客戶端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wǎng)記者郭秀睿 見習記者王梓懿)在第35個110宣傳日來臨之際,1月8日,甘肅省公安廳召開發(fā)布會,針對大量非警務類求助事項占用110資源的情況,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合理使用110報警電話。
2020年以來,省公安廳共查處報假警、惡意擾警案件128起,追究刑事責任27人、行政處罰10人、教育訓誡101人,有效維護了110接處警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據(jù)了解,目前110報警服務臺接受群眾報警求助及投訴舉報,主要有三個渠道。
一是撥打110電話報警,當群眾遇到正在發(fā)生的火警應立即撥打119滅火救人,報警時講清楚具體位置,著火物質,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并把自己的姓名和電話號碼告訴接警人員,這樣出警撲救時會更快捷高效一些。在高速公路遇上到緊急情況需要報警可以撥打110、122之外,還可以撥打12122報警。二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甘肅省公安廳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上報案”欄報警,無需注冊,按提示完成報警即可。三是前往就近公安機關、派出所或警務室報警。針對以上三種報警渠道公安機關都有嚴格規(guī)范的受理流程,每一起警情都能得到及時處警。
對于110報警服務臺接到非警務類警情,公安機關采取了三種措施分流。一是對于非警務類警情,通過社會聯(lián)動機制轉到“12345”等一系列平臺,及時分流到相關職能部門受理處置。同時,在接警過程中,及時告知報警人公安機關職責權限,引導群眾選擇正確有效的求助方式。二是對事態(tài)緊急的非警務類警情,110服務臺在指令民警先期前往現(xiàn)場做好事態(tài)穩(wěn)控等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內(nèi)的工作的同時,加急流轉至相關職能部門處置,待職能部門到達后,按規(guī)定進行移交或配合處置。三是加強對群眾的宣傳引導,大力宣傳公安機關的職能定位,受理事項范圍、主要工作流程,向群眾講清楚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和其他政府部門職能定位,從源頭上對各類警情進行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