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哲周刊·文學遺產(chǎn):沈詩任筆
編輯:魏少梧 信息來源: 西e網(wǎng)-光明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9-1-9
原標題:沈詩任筆
作者:米曉燕(遼寧師范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文筆”一詞的出現(xiàn)是在東漢時期,但用于文體意義上的區(qū)分則是在晉代。首先是用“筆”指公文類文章,用“文”指個人之作,公私對舉是“文筆之辨”發(fā)展的第一個階段;之后以是否用韻區(qū)分“文筆”,這是“文筆之辨”發(fā)展的第二個階段;到梁元帝蕭繹《金樓子·立言》篇中,將“神其巧惠筆端而已”的作品稱為“筆”,將“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的作品稱為“文”,則為“文筆之辨”發(fā)展的第三個階段。文筆之辨經(jīng)過三個階段的發(fā)展,成為中古文學理論的一個重要論題。
在“文筆之辨”的發(fā)展中,“沈詩任筆”是一個具有時代意義的稱謂,它反映了時人對“文筆”的態(tài)度與評價,是那個時期文學生態(tài)的典型表現(xiàn)。當時,沈約以詩著稱,任昉以表、奏、書、啟諸體散文擅名。鐘嶸認為任昉少年作詩不工,長則動輒用事,所以“世稱沈詩任筆”,而任昉也非常遺憾自己被以筆著稱,從中可見時人更重視文,作為“文”主體形式的詩歌尤被看重。劉勰(465—520)和鐘嶸(468—518)是同時代的理論家,劉勰提出“文筆”分辨的新途徑,鐘嶸拿出“沈詩任筆”的新說法,這表明南齊時期作家學者對文體的重視。
《梁書·沈約傳》記載沈約的著述,有“《晉書》百一十卷,《宋書》百卷,《齊紀》二十卷,《高祖紀》十四卷,《邇言》十卷,《謚例》十卷,《宋文章志》三十卷,文集一百卷”。沈約的詩,據(jù)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共計243首,與他的史、紀等筆體文章比起來不算多,但與同時代詩人相比,其數(shù)量則頗為可觀了。《南史·沈約傳》記載:“謝玄暉善為詩,任彥升工于筆,約兼而有之,然不能過也。”《梁書·何遜傳》說:“詩多而能者沈約,少而能者謝朓、何遜。”可見,沈約的特點在于詩筆兼善,又勤于創(chuàng)作,加之為當時文壇領(lǐng)袖,有巨大影響力,又以“聲律說”開創(chuàng)了“永明體”,因而最終以詩聞名。
任昉一生著述也很多,計有文章三十三卷,《雜傳》二百四十七卷,《地記》二百五十二卷,《地理書抄》九卷,《文章緣起》(《文章始》)一卷、《述異記》二十卷??梢娫谶@些著述中,表、奏、書、啟諸體散文等“筆”占很大比重。而其“筆”也深受推重,《南史·任昉傳》載:“(任昉)尤長為筆,頗慕傅亮才思無窮,當時王公表奏無不請焉。昉起草即成,不加點竄。沈約一代辭宗,深所推挹。”任昉博學多識,才思敏捷,對“筆”這種文體非常擅長,往往一蹴而就。鐘嶸《詩品》說任昉的詩“善銓事理,拓體淵雅”,《南史·任昉傳》說他“博學,于書無所不見”,而作詩卻“用事過多,屬辭不得流便”,也從另一方面說明了他對筆體的擅長。
沈約以詩聞名為一代辭宗,任昉以筆擅長為沈約所“推挹”。但對時人所謂“任筆沈詩”,任昉卻“甚以為病”,他也曾在晚年“轉(zhuǎn)好著詩,欲以傾沈”,但終因“用事過多”而有“才盡”之譏。但這并不影響他在齊梁時期文學史上與沈約并駕齊驅(qū)的地位,在歷史記載中,二人常常相提并論:“其在位者,則沈約、江淹、任昉,并以文采妙絕當時。”“濟陰王暉業(yè)嘗云:‘江左文人,宋有顏延之、謝靈運,梁有沈約、任昉。’”“任、沈俱有重名,邢、魏各有所好。”實際上,他以筆體文章同樣贏得了文學史上的地位,這是“文筆之辨”給中古文學生態(tài)帶來的新氣象,也可以說是中古文學生態(tài)給了“文筆之辨”以新平臺?!吨軙?middot;王褒庾信傳論》云:“原夫文章之作,本乎情性。覃思則變化無方,形言則條流遂廣。”文章最根本的在于“情性”,只要有巧妙的構(gòu)思、形象的語言,無論是詩賦銘耒之文還是奏議書論之筆,都會流傳久遠。
沈約以倡導的“聲律說”開啟了“文筆之辨”以韻分類的第二個階段,并且以他的創(chuàng)作和詩歌主張,為文體的發(fā)展作出更多的貢獻,比如他說謝脁:“調(diào)與金石諧,思逐風云上。”先從聲律的角度稱贊謝朓的詩歌音韻和諧鏗鏘,讀起來有金石之聲;又從思致的高遠、格調(diào)的不俗說其趕超風云之上,可謂極盡贊美之能事。所以清代陳祚明說他“頗能貌宣城之詩,調(diào)諧言其工穩(wěn),思上言其遒拔也”。不僅如此,我們從沈約對其他詩人的評價中亦可見其詩歌理論中對音律的重視。他稱贊王筠的詩“麗則”,重視的是“聲和被紙,光影盈字。夔牙接響,顧有余慚”“會昌昭發(fā),蘭揮玉振,克諧之義,寧比笙簧”,他稱贊劉杳“辭采妍富”,說他的詩“句韻之間,光影相照”,無疑更重視聲韻和諧。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篇》曾引述沈約的話說:“文章當從三易:易見事,一也;易識字,二也;易讀誦,三也。”又引述邢邵對沈約的評價說:“沈侯文章,用事不使人覺,若胸臆語也。”“三易”強調(diào)的也是少用典故、不用僻字、聲調(diào)和諧。在《宋書·謝靈運傳》中,沈約說:“夫五色相宣,八音協(xié)暢,由乎玄黃律呂,各適物宜。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jié),若前有浮聲,則后須切響。一簡之內(nèi),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也是遵循音律的規(guī)律,要求懂得平仄之法。沈約既講求“三易”,又重視音律,他的詩歌理論似乎已經(jīng)超越了僅僅以“韻”劃分文筆的簡單粗暴,對文章有了審美的綜合需求。
這不禁讓人想到梁元帝蕭繹在《金樓子·立言》中提出的關(guān)于“文筆”分野的新原則:“吟詠風謠,流連哀思者,謂之文……筆退則非謂成篇,進則不云取義,神其巧惠筆端而已。至如文者,惟須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蕭繹以審美體驗作為劃分文筆的新標準,我們將之列為“文筆之辨”的第三個發(fā)展階段。沈約對任昉、謝朓等人的推崇之語和沈約自己關(guān)于文章的思考,都應(yīng)該對蕭繹產(chǎn)生了很深的影響。
《光明日報》(2019年01月07日13版)
原文鏈接:http://news.gmw.cn/2019-01/07/content_32306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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