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長城4處被損毀 景泰縣兩副局長涉嫌失職被公訴
編輯:admin 信息來源: 西e網(wǎng)—白銀新聞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6-5-6
記者從甘肅省景泰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近日對景泰縣文體局原副局長沈某某、景泰縣文廣局原副局長趙某某以涉嫌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向景泰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景泰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沈某某、趙某某不正確履行文物保護職責,造成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明長城景泰索橋段4處被損毀。損毀具體情況為:
索橋1段二號墩南100米處有一人為開挖的豁口,寬約4米,該豁口形成于2008年左右,從現(xiàn)有痕跡判斷,近幾年又有人為挖削取土的現(xiàn)象。該豁口東西兩側4米處各形成一處大型工程機械碾壓痕跡,導致墻體嚴重受損,土地凹陷、疏松、局部塌陷。
索橋2段被當?shù)剞r(nóng)民沈某某挖開一條長15.5米、寬3米、深15-2米的水渠,導致地面墻體遭徹底破壞消失。
索橋堡遺址古道、兩處文物本體及遺址風貌被嚴重損毀。索橋堡遺址屬長城關堡,是絲綢古道上的重要渡口之一,也是黃河以西明長城的起始點,具有重要價值。
索橋堡七座墩二分之一墻體被損毀,挖掘形成的土體堆積在烽火臺周邊,散件明代瓦片,對文物本體及周邊環(huán)境造成嚴重影響。
據(jù)記者了解,2010年9月底,景泰縣人沈某某覺得其父親墳地的風水受到附近明長城的影響,便雇人用裝載機在長城墻體上挖了一條水道,將長城西側水道改至東側,流向墳地,致使該地面長約3米的長城墻體遭破壞。去年底,沈某某因犯故意損毀文物罪,被景泰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據(jù)了解,索橋明長城位于景泰縣蘆陽鎮(zhèn)境內,始建于明朝,1981年9月10日被公布為甘肅省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5月25日經(jīng)國務院核定歸入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索橋明長城為古代甘肅輝煌燦爛文明的重要象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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